学生工作

四影虎院8844mc 关于中职免学费实施办法

发布时间:2024年03月27日 阅读量:316

第一章 总则

第一条 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资金费管理(以下简称中职免学费),确保免学费政策顺利实施,根据省财政厅等五部门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通知(财教[2019]78教育厅等六部门《关于印发<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>的通知》(冀教财[2019]29号)和省财政厅部门关于印发<河北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冀财教[2020]87号)等文件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
 

第二章 资助对象和标准

第二条 中职免学费资助对象我校在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(含县镇)学生、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享受免学费政策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校生数的10%确定

第三条  中职免学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。

 

第三章 申请条件

第四条  中职免学费的基本申请条件: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公德,模范遵守中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
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.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。

 

第四章  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

第五条 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面负责中职免学费评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。

第六条  各系成立评定工作小组,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任组长,资助工作人员、辅导员、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担任成员,负责中职免学费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。

第七  各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,辅导员任组长,学生代表担任成员(原则上申请中职免学费的学生不得作为代表参加审核、评议)负责本中职免学费评定的民主评议工作

 

第五章  申请、评审、审批程序

第八条  中职免学费每学年评审一次,每年9月初开始受理申请。

第九条  根据中职免学费申请条件,学生个人向班级提出申请并提交《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职免学费申请表》。

第十条  中职免学费的评审,实行本人申请,班级评选,各系评议审定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,学校审批的办法,评审程序如下:

1.学生本人提出申请;

2.各系评定工作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个人申请材料进行评审,评审通过后,所在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;

3.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评审结果进行审查,由校领导小组审议并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,报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获选。

 

第六章    附则

第十一条  中职免学费实行公示制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行为。

第十二条  因各种原因休学、停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,停发中职免学费。

第十三条  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。